记者11月29日从财政部网站获悉,国务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》(以下简称《关税法》)有关规定,院关经国务院同意,税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《进境物品关税、则委至元增值税、寄递进境消费税征收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物品
《办法》基本平移现行进境物品税收制度。限值根据《关税法》有关规定,提高《办法》明确对个人合理自用的国务进境物品,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关税、院关增值税、税税消费税,则委至元适用综合税率,寄递进境税率水平维持现行标准,物品为规范税制,限值不再保留进境物品进口税表述。维持现行对进境物品免税数额的规定总体不变,包括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为5000元,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为2000元,个人寄递物品应纳税额在50元以下的予以免税放行。自港澳进境居民旅客免税额度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
同时,《办法》还结合近年实践情况调整完善部分规定,例如将可通过寄递渠道进境物品的限值由现行800元、1000元统一提高至2000元,降低可免税携带进境的雪茄数量,对个别商品归类进行微调,细化和完善分类计价、申报纳税等部分程序性规定等。
《办法》作为《关税法》配套文件之一,其出台旨在落实《关税法》有关要求,规范进境物品税款征收和缴纳,便利进境物品通关,维护进口秩序,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,有助于保持制度的连续性、稳定性,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。
南方网、粤学习记者 卢绍聪
(作者:汽车电瓶)